经核实,颁发给秦村镇邵世让的冀(2018)029473号农村土地承包地经营权证书中,编号为1309231032150000316的地块为非二轮承包土地,不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已书面通知邵世让在规定时间内交回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并进行变更登记,但该户拒不履行,也未交回该证书。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决定依职权注销邵世让户编号为冀(2018)029473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特此公告。
东光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5日